各市民协: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通知精神,按照省文联关于第八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经研究制定了第八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民间文艺类评奖办法,现通知如下: 鲁迅文学艺术奖是我省综合性文艺最高奖。本奖旨在通过表彰、奖励一段时期内代表我省文艺创作最高水平的优秀作品,达到总结我省当前文艺创作水平和经验,引导文艺创作方向,更好地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的目的。 评奖宗旨 2009年是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第八届广东鲁迅文艺奖评奖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和方针,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繁荣广东文艺,构建文化大省作贡献为导向,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认真评选出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民间文艺创作中产生的优秀作品,特别要评选出能运用较高的艺术形式和方法,形象深刻地反映和表现广东改革开放巨大变化与成就、歌颂党和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和人民的精品佳作,使文艺评奖成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文艺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动力和良好契机。 奖项设置 第八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民间文艺类)设置分民间文学、民间工艺、民间表演艺术三类,奖项名额7个。 评奖对象 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民间文艺优秀作品。 四、评奖条件 (一)入选作品须在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已经完整地公开出版、表演、展出。 (二)入选的综合性作品,其制作单位或表演团队须是隶属于广东省或由广东省主管的单位,其中如有参加过上届评奖(即第七届)但未获得广东鲁迅文艺奖任何奖项的,又在本届评奖年限间进行了重大修改(其重大修改由初评委认定)的作品也可以再次参评。 (三)入选的个人作品,其作者需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作者虽无广东省户籍,但于作品公开发表、展演之后在广东省持续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出具有效证明。 五、评奖标准 1、积极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道德精神和思想情操,热情讴歌伟大祖国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深刻反映改革开放火热现实生活,艺术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尤其能浓墨重彩表现广东当代重大现实题材、体现时代精神和发展趋势的作品是本届评奖重点。 2、具有明显原创性和较高艺术性,在继承发扬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同时努力构造和展现岭南文化特色和地方特色,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广泛的社会效应。 3、社会评价普遍较好,在艺术领域知名度较高,市场效应和市场份额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六、评选时间 请各市民协组织作品(一式五部),填写好推荐表。并于2009年5月20日前寄送到省民协。 评委组成 1、由省民协负责人、专家组成评委会。人数7至9人; 2、建立专家评委库,部分评委由专家库随机抽取聘任;3、有作品参与评奖者不担任评委。 七、评奖操作程序 1、参评作品申报结束后,经省民协评委会初评后提交候选作品名单,送交省文联总评委会,总评委终评。候选作品和候选人名单,经总评委确认后公布。 2、得奖名单评出后报本届评奖领导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见报公示。 3、对候选作品和个人的评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奖结束前不公开评委名单,评奖结束后公布评委名单。 4、举行颁奖仪式,给获奖作者、艺术家颁奖。 八、奖励办法 1、颁发获奖证书给予表彰;2、颁发奖金。 第八届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领导机构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作协领导和有关工作部门组成,艺术类评奖工作由省文联主办。评奖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评奖工作领导机构。 省民协联系人:陈益刚 孔燕娟 联系电话:020—38486512(传真),3848685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1505室 邮编:510635 文件下载地址:广东民间文艺网 (www.gdmjwy.com) 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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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广东省鲁迅文艺奖评奖(民间文艺)的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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