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各省民协理事: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民间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民间文艺学术理论工作,鼓励民间文艺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充分发挥文艺评奖促进文艺繁荣的积极作用,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拟举办广东省第四届民间文艺著作评奖活动,并适时举行获奖作品颁奖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评委:民间文艺专家、学者组成 二、参评著作范围: 1、属于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的个人著作。 2、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在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民间文学、民间艺术著作。 3、已获中国民协山花奖和历届广东省鲁迅文艺奖的著作不参评。 三、评选标准: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在艺术上富有民族、民间特色,在民间文艺界有一定影响。 四、参评著作推荐办法: 1、会员推荐,由两名会员(其中一名是省民协的理事)签署推荐意见。 2、单位推荐,由作者所在单位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3、出版社推荐,由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社签署意见并盖章。 4、每部作品须交3套样书参评。 5、交作品时附作者小传一式三份。(300字以内) 五、评奖程序及奖励办法: 省民协聘请民间文艺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2010年初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同时组织优秀著作研讨会。 六、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市民协积极组织,会员同志相互转告,参评作品请报请于2010年1月9日前送到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15楼省民协 邮编:510635 电话:(020)38486512(可传真) 38486858 联系人:孔燕娟、彭秋玲 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0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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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届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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